核心提示:四川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贵州9省市将先行试点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总枢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平台,为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办理,依托国家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办理。《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等三方面14项重点建设内容。
在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方面,通过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推广移动政务服务等四项举措,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
在推进公共支撑一体化方面,通过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等五项举措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在推进综合保障一体化方面,通过健全标准规范、加强安全保障、完善运营管理、强化咨询投诉、加强评估评价等五项举措,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规范运行。 据新华社
全国政务“一网通办”时间表
2018年底前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实现试点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9个省市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6个国务院部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制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完善,为全面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2019年底前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为地方政务服务需求提供数据共享服务的水平显著提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
2020年底前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国务院部门数据实现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2022年底前
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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